发布日期:2024-07-21来源:课题100美育学院
高考分数陆续公布,填报志愿是当前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的话题,而对于艺术类考生,九大美院则具有很高的吸引力,那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2023年九大美院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情况吧~
1.设计学类
获发我校2023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9.48分、重庆不低于223.65分、其他省不低于214.68分可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2.美术学类
获发我校2023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423.25分、四川不低于448.75分、其他省不低于447分(专业课成绩同为447分者,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111.67分)可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3.艺术史论
艺术史论专业初选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重庆不低于133.33分、山东不低于129.81分、陕西不低于128.83分、江苏不低于124.29分、其他省份不低于122.12分可予录取。
以上录取15人。
注:
1.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446.25/北京入围线421.5×100】+【高考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3.专业课折算成绩和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执行。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系统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继续在第二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两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类内调剂的,将在本专业类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类内调剂,将不予录取。
二、中央美术学院
(一)大陆考生按专业排名录取各专业录取标准
1.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
(1)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09名。
(2)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3名。
(3)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8名,并列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4.040分。
(4)实验与科技: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8名。
(5)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39名,并列339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78.788分。
(6)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6名。
(7)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名。
2.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
(8)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80名,并列180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3.865分。
(二)大陆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录取标准
(9)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3.067分。(其中重庆市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5.208分;湖南省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9.129分)。
(10)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7.206分。
(11)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5.602分。
(12)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2.843分。
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含建筑学)拟录取分数线:
● 中国画:72.7758
● 书法学:65.9733
● 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66.4533
● 设计学类(设计艺术类):73.2933
● 戏剧与影视学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69.3212
● 环境设计(环境艺术):65.8267
● 建筑学:562(文化总分同分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含建筑学)专业为全国不分省计划。若考生填报多个专业志愿,我校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服从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
1.艺术类校考专业(除建筑学)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2.建筑学按各省美术学与设计学统考合格后以高考文化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3.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划定文化课控制分数线366分(不分文理),对于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366分,理科366分执行。
4.我校校考专业满分: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5.艺术类校考专业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建筑学专业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五、广州美术学院
八、西安美术学院
备注:
1.综合分计算方法
①按辽宁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学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0.067+省统考总分×0.167。
②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学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0.0667+省统考总分×0.1667。
③在其他省份,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学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
2.在录取过程中,我院根据各省报考生源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使用预留本科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