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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艺术类考生报考须知

发布日期:2026-10-20来源:admin

我 市 普 通 高校招 生 艺 术 类 专 业 考试包 括 我 市 专 业统考和高校专业校考。

一、我市专业统考

我市 专业 统考 由市教 委统 一领 导,市教育考试 院统 筹组织,各考 点学校具体实 施 。 除纳入 普通类 批次录取的艺 术类专 业外,凡报考艺术 类专业 的考生 均须参 加我 市相应科类专 业统考 。我市专业 统考开设有: 美术与设计类;音 乐类,包括 音乐教 育 、音 乐表演(声乐)、音 乐表演(器乐);舞 蹈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 影视表 演 、服装表演 、戏 剧影视 导演;播音 与主持 类;书 法类 。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我 市 2027 年 艺 术类 专 业 统考将于 2026 年 11  月底 至 12  月份陆续举行 。各科 类考试 时间安排及考 点设置待报名 结束后根据考生规模等编排确定 后发布,考 生的笔试类科 目具体 参考地 点(考场 、座位)、面试类科 目考试时段等以专业准考证上为准 。考试流程及 要求等 详见专 业准考证和考 生参考指南 。不同科类中的相同考试科 目兼报考生不重复考试。

二、高校专业校考

经批准可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当年有关规定和高校招生章程(含招生简章 ,下同),可在我市专业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均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凡报考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报考我市相应科类专业统考并合格。


专业校考由招生高校组织,考试及其成绩评定等安排和要求详见高校招生章程或详询高校。

提醒注意事项:

1.报考艺术类考生须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 2027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高考报名,考生须符合我市 2027年高考报名条件。报名时,“报考科类”须选择历史(艺术)、物理(艺术)或高职对口艺术类,同时根据本人实际填报艺术专业统考科类等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交费完成方为报名成功,考生确认相关信息并完成交费后不得再作修改。考生可报考 1 个或兼报多个专业统考科类。

2. 报考舞蹈类的考生须填报舞种方向( 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或流行舞)。报考音乐表演(声乐)的考生须填报声乐唱法(美声、民族或通俗);报考音乐表演(器乐)的考生须填报乐器种类(钢琴、古筝、小提琴等,详见报名系统);报考音乐教育的考生须填报主项,主项选择声乐其副项为器乐,主项选择器乐其副项为声乐,并填报声乐唱法和乐器种类。兼报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的考生,其声乐唱法或乐器种类须一致。特别提醒:音乐教育类的主副项涉及统考成绩计算,音乐类的声乐唱法、乐器种类、主副项以及舞蹈类的舞种方向等将影响后续录取,请考生务必根据本人实际准确填报。

3.各科类涵盖招生专业详见市教育考试院最新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我市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表。各科类考试科目、分值和要求等按市教育考试院最新发布的《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执行。


4.考生可在相应科类开考前3 天当 日 10:00 起登录高考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专业准考证,下载前须完成考风考纪教育测试、参考信息采集等。

5.各科类专业统考及成绩评定结束后,适时向考生提供成绩查询并公布校考资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6. 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 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 ,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其他处理。

请考生关注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首页“ 艺体招生考试专栏”,也可详询区县招考机构或致电我院 。市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67869200; 67702133。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