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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1-12-27来源:爱文艺的小青年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百年师范教育的传承者,天津基础教育文脉发祥地,天津唯一面向基础教育培养优质师资的师范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师范学院,1982年更名为天津师范大学。1999年,原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天津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天津师范大学。

学校办学资源丰富,设施设备精良。人文精神厚重,环境美丽优雅,生态风格独特,入列全国文明校园。学校设有2个学部,20个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2550人。其中,本科生26325人,硕士研究生5473人,博士研究生589人。国际生2000人。校园占地3500亩,含771亩自然湖泊湿地,建筑面积75.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近400万册,馆藏古籍15万册,善本古籍1300多种,1.2万册。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学科建设水平不断攀升。学校硕博研究生教育包含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现有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先后获批国家重点学科2个,市一流学科7个,市重点学科18个,市特色学科(群)15个,化学学科连续9年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马克思主义学院入列全国重点马院。

学校专业优势突出,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校现有74个本科专业。其中,28个专业获批“双万计划”国家级和省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总规模位列本市地方高校之首。获批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市品牌专业建设点16个,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点5个,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市应用型专业建设点12个。学校50门课程获批国家级和省市级一流本科课程;获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市级精品课程25门、首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2门、市高校新时代“课程思政”改革精品课6门。建成国家级教学团队1支、市级教学团队18支。学校深入推进“五育并举”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近年来,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连续夺金,获得2金1银16铜和先进集体奖,获评天津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获得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ICM)一等奖等。在世界大学生智力运动会桥牌比赛、中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上获得冠军;在第14届学运会和第20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中获得金牌;学校形成以“求是讲坛”“双周音乐会”“半月书画展”等为代表的品牌校园文化活动,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效果显著。

学校科研能力稳步提升,高质量科研实践基地丰富。学校获批国家社科重大项目13项、重点项目15项;获第八届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获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1项;获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省部级专项奖一等奖15项,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5个,社科实验室4个,天津市科普基地5个,省市级工程中心1个,“一带一路”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3个,天津市科技创新智库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总量达到32个。学校主办各类期刊10种,其中,5个刊物收录北京大学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7个刊物收录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目录(含C扩)。

学校以办好高质量师范教育为“固本之策”,科学构建师范办学体系。学校深入落实教育部振兴教师教育行动实施计划2.0,深化“U-G-S-I”教师培养机制改革,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融通式教师培养机制,不断扩大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学校14个专业获得国家师范专业二级认证。获批“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教师教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教育部“卓越小学教师和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改革项目”,承接教育部“国培计划”,入列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多年来,学校涌现出一大批基础教育名家,活跃在教育一线。

学校高层次人才聚集,师资队伍精良。在校教职工2531人。教育部长江特聘/青年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1名,两院外籍院士2名,双聘院士3人,“万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45人次,国家级“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114人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专业学位教育教指委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0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小学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1人;中学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第四届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1人担任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会长,1人担任中世纪史委员会会长。学校教师获评“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优秀教师”“人类学终身成就奖”“全国最美思政课教师”“全国最美辅导员”“天津楷模”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国际交流合作广泛。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服务“中华文化走出去”等重大需求,举办四所孔子学院和一所独立孔子课堂。承办非洲第一家孔子学院——内罗毕大学孔子学院,累计获得3次 “先进中方承办机构”,7次“全球先进孔子学院”称号,1次“孔子学院开创奖”,进入全球示范孔子学院行列。所主办孔子学院获先进全球孔子学院总数达11次。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合作建设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全国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院校,国际学生培养规模在天津市名列前茅。与34个国家和地区的183所大学、机构和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派往49个国家担任中文教学工作的汉教志愿者规模达到972人。学校13人入选国家及天津高端人才项目。赴境外参加国际会议和研究访学教师规模累计超千人。

学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融入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筹建京津冀生态文明研究院,启动建设“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服务天津“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以智能科技信创为特色的师生团队进驻天师大科技园。学校4个智库入选天津市高校智库,9个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高标准开展“对口帮扶”“乡村振兴”工作,学校获天津市脱贫攻坚记大功奖励和优秀帮扶班组称号。

站在历史新起点,学校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从百年党史中汲取不懈奋斗的智慧和力量,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扎实推进特色鲜明世界知名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二部分 校级艺术类专业考试部分

招生专业(方向)及计划

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相关规定,具有2022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报考资格的天津市考生。

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

1.报名

报考注意事项: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本年度天津市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2.考试形式与内容

3.考试时间

考生须在2月24日—27日期间,使用“小艺帮”APP考试平台完成个人考试视频录制和上传工作,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视频进行评价打分,考试只进行一试。如遇特殊情况须进行调整,我校将及时告知。

表演专业

1.报名

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本年度天津市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2)表演专业考生须按照《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结合自身专业情况慎重报考,完成报名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

2.考试形式与内容及时间

考生须按照《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要求参加表演专业的专业测试。

录取规则

1.考生所填报的高考志愿专业(方向)须与取得的我校考试合格证上的专业(方向)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2.我校依据天津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3.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的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天津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根据天津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天津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根据天津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天津音乐学院表演专业初试成绩择优录取。

5.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校考专业考试成绩(表演专业使用天津音乐学院表演专业初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4月12日-15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另行邮寄),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请于4月15日17点前与我中心取得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如遇特殊情况须对时间进行调整,我校将及时告知。

合格生源确定

根据校考专业考试成绩(表演专业使用天津音乐学院表演专业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方向)在津招生计划4倍的原则确定合格生源。

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公布的各类考试工作有关信息,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进行调整,具体考试安排以调整后为准。

2.凡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须通过“小艺帮”APP阅读并签订《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诚信考试承诺书》。凡违反诚信考试承诺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第三部分 适用省级统联考部分

本部分适用于我校本年度下达招生计划的省份中,使用省级统联考成绩录取的考生。

招生计划及专业适用类型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各专业在各省(区、市)适用的具体统联考科类参见《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告》,最终以各省(区、市)公布的为准。

招生专业与录取规则

1.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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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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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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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则

1.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2.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3.在山东省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录取专业技能1为声乐的考生;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录取专业技能1为器乐(项目为钢琴、手风琴)的考生;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录取专业技能1为器乐且项目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考生。

第四部分 其他规定和说明

1.本简章所涉及各专业均为本科层次,标准学制四年。

2.本简章中的“高考文化成绩”是指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文化实考分。

3.本简章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为现行收费标准,如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

4.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考试过程中注意安全,出现受伤等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5.近年我校均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计入其考试诚信档案。